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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稅捐處近期積極推動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為避免市民因未辦理戶籍登記而導致房屋稅稅率提高,已分兩波寄發輔導通知書,提醒民眾儘快完成相關程序。此新制於113年7月1日正式實施,具備高度時效性,所有台北市民,尤其是自住房屋所有權人,都應密切關注。
此次輔導通知書的寄發對象,鎖定113年6月30日前已登記為自住房屋,但尚未辦理戶籍登記的市民。稅捐處於113年8月28日發出第一波通知,對象為全國僅持有1間自住房屋的民眾;第二波則於113年9月27日寄出,對象擴及全國持有3戶自住房屋以內的民眾。
- 重要時程: 114年3月24日為戶籍登記的最後期限。逾期未完成登記,將依其他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 稅率差異: 依據財政部公告,自住房屋適用稅率為1%(單一自住)或1.2%(全國3戶以內),但必須符合相關條件,包含在該房屋辦理戶籍登記。若未辦理戶籍登記,將以其他住家用稅率(3.2%至4.8%)計算,稅額將增加1.67倍以上,對許多家庭來說,這將是一筆可觀的額外支出。
- 適用對象: 這項新制適用於台北市所有擁有自住房屋的民眾,包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的家庭。
台北市稅捐處強調,此舉旨在確保納稅人權益,並透過輔導通知書提醒民眾注意新制規定。該處呼籲民眾儘速完成戶籍登記,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他們也提供相關諮詢管道,方便民眾了解詳細規定並及時解決疑問,展現政府積極協助市民的態度。
一位家住大安區的王先生表示:「收到通知書後,我才知道原來還有這個規定,還好及時處理,避免了額外稅負的產生。」 他的經驗也提醒所有市民,務必留意相關訊息,避免因疏忽而增加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台北市稅捐處再次重申:為避免房屋稅稅率提高,請於114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 如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與台北市稅捐處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