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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將原定於2025年4月30日全面實施的日期延後六年,至2031年4月30日。此舉引發各界關注,特別是關於未納入備受爭議的「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一事。這項攸關台灣土地利用與農民權益的重大決策,其時效性不容忽視。
本次修法的關鍵在於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從原本的四年延長至十年。根據內政部與立法院的說明,此項延遲主要考量到國土計畫的複雜性及各縣市政府的執行進度。許多縣市仍在進行國土功能分區圖的繪製工作,延長時間能讓各地方政府有更充裕的時間完成。
然而,延遲實施的決定也引發了一些爭議。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備受討論的「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並未納入此次修法。農業部先前曾公開表達對此制度的疑慮,認為其可能導致土地炒作,進而造成農地價格崩跌及城鄉發展失衡,衝擊農民生計。
- 農業部的擔憂:農業部表示,延緩實施國土計畫法,並未全然排除未來推動「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的可能性。但目前考量到土地炒作及農民權益的保護,需要更審慎評估及討論。
- 立委的關注:部分立委則持續關注農民權益,認為應積極研議「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以提升農地利用效率,並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他們認為,延遲實施並不代表放棄相關制度的討論,反而應該借此時間更完善規劃,避免未來造成更大的衝擊。
- 時間壓力與挑戰:延遲六年實施,雖然給地方政府更多時間,但也意味著國土規劃的調整將延後,可能影響相關建設與發展規劃,這對許多期待國土計畫帶來正向改變的民眾來說,也是一個需要關注的點。
一位長期關注農業政策的農民代表向記者表示:「我們希望政府在制定相關政策時,能更多地考慮農民的實際情況,避免政策的衝擊造成農民生計的損失。」 此番言論反映了部分農民對未來政策走向的擔憂與期待。
這次修法展現了政府在平衡土地開發與農民權益之間的謹慎態度。未來,農業部與內政部將持續合作,針對「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進行更深入的探討,以期在保障農民權益的同時,兼顧整體國土發展的目標。這項議題的後續發展,值得持續關注。
相關數據:國土計畫法全面實施日期延後六年,從2025年4月30日延至2031年4月30日;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從原定的四年延長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