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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原訂於今年4月30日上路,但因配套措施不足以及部分縣市未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引發各界關注。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案,將實施日期延後至2031年,此舉立即引發朝野立委熱烈討論,也讓這項攸關國土規劃與人民權益的重大議題再度成為焦點。這項延遲實施的決定,是基於時效性考量,希望能讓相關配套措施更加完善。
延後實施的關鍵原因主要在於部分縣市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以及尚有七項子法尚未公布,這讓許多農民與地主對於未來土地利用規劃感到不安。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就指出:「部分縣市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加上還有七個子法未公布,造成農民、地主對國土功能分區仍有疑慮。」
為避免重蹈覆轍,避免過去實施經驗的缺失,立法院決定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延至2031年。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則強調:「延後實施並非終止,而是爭取時間做好準備。」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表示:「再展延六年是為避免過去配套不足、子法未定,造成溝通不良、農民恐慌。」
然而,此決定並非沒有爭議。民眾黨立委張啓楷便批評內政部長劉世芳事前準備不足,未能有效消除民眾疑慮,並呼籲內政部應更積極傾聽地方政府的聲音。他更直言:「若不能傾聽地方政府的聲音,就請下台向民眾負責。」
儘管內政部表達遺憾,但仍尊重立法院的決議。內政部說明目前已有20個縣市送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23項子法已發布16項,積極推動相關進度。然而,這項延遲也反映出國土計畫法推動過程中,配套措施的完善程度仍有待加強。
- 時間軸:國土計畫法原訂2024年4月30日上路,現延後至2031年4月30日。
- 主要參與者:立法院、朝野立委(包含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內政部、內政部長劉世芳、以及眾多農民和地主。
- 關鍵議題:配套措施不足、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延遲、子法尚未全部公布、農民與地主權益保障。
- 爭議焦點:延後實施時間的必要性及長遠影響,以及政府部門在溝通協調上的不足。
此次國土計畫法延後實施,凸顯了在推動重大政策時,完善配套措施以及與民溝通的重要性。未來,政府部門需要更加積極地與各方溝通協調,以確保政策的順利推動,並有效保障人民的權益。這項延遲也提供政府一個機會,能更仔細地檢討相關規定,讓國土計畫法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