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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的房屋稅2.0差別稅率,為許多多屋族帶來新的省稅機會!這項政策的實施,讓出租房屋的房東們,有機會享受到更低的稅率,減輕稅負壓力。但要怎麼做才能享受到這項優惠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詳情。
房屋稅2.0差別稅率已於113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往非自住的房屋稅率落在2%到4.8%之間,但現在,只要您將房屋出租,並且符合特定條件,就能享有更低的1.5%到2.4%的稅率!這對持有數間房屋的民眾來說,無疑是一項好消息,也讓許多人開始積極盤點自家閒置房屋的運用。
時效性極高! 錯過申報期限,將無法享有此項優惠。請務必把握時間!
- 誰能受惠? 主要受惠對象為擁有出租房屋的多屋族,以及有意願將閒置房屋出租的房主。
- 什麼是關鍵? 關鍵在於您的租金收入必須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以台南市為例,租金需達房屋評定現值的20%。
- 何時需要行動? 房屋稅申報期限為房屋稅開徵前40日,也就是今年的3月22日。請務必在期限前完成申報。
- 如何申請? 您需要在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稽徵機關申報,並在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一併申報您的租金所得。
- 還有更多優惠! 如果您將房屋提供作為社會住宅或從事公益出租,稅率更低,僅為1.2%!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特別說明:「所謂『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係依財政部公布『112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台南市住家用房屋租金標準為房屋評定現值的20%。 」這項說明清楚點明了申請的條件及標準,讓民眾能更輕易地理解。
別忘了! 這項政策旨在鼓勵多屋族將閒置房屋投入租賃市場,以解決房屋供給不足的問題,達到促進房屋有效利用的目的。 因此,把握機會,讓您的閒置房屋發揮最大價值,同時也能享受政府提供的稅賦優惠。
數據速覽:
- 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2%~4.8%
- 出租房屋適用較低稅率:1.5%~2.4%
- 台南市住家用房屋租金標準:房屋評定現值的20%
- 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優惠稅率:1.2%
- 房屋稅申報期限:房屋稅開徵前40日 (即3月22日)
這項政策的推出,不僅能讓多屋族減輕稅負,更能有效提升房屋使用率,一舉兩得。 趕快檢查您的房屋狀況,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資格,把握這難得的省稅機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