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拿的回來嗎?」這是許多購屋者心中的疑問。答案取決於交易階段和斡旋書內容。若屋主尚未同意您的斡旋價格,且斡旋書上無人簽名,則斡旋金可直接取回,但務必立即通知房仲並留下書面紀錄(簡訊、email皆可)。 然而,若屋主已簽認斡旋書卻反悔,您仍可取回斡旋金,並依法請求其賠償損失,這部分的賠償金額並非一定加倍,而是依據合約內容及實際損失而定。 為保障自身權益,簽約前務必仔細閱讀斡旋書條款,並保留所有相關文件。 建議您在交易過程中尋求專業協助,才能更有效率地處理相關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屋主未簽約前,斡旋金可取回:若屋主尚未同意您的斡旋價格,且斡旋書或要約書上無人簽名,斡旋金即可取回。 但務必立即通知房仲並留下書面紀錄(簡訊、email或書面文件皆可),記載返還日期、金額及雙方確認訊息,避免口頭約定產生爭議。
- 屋主簽約後反悔,仍可爭取權益:若屋主簽認斡旋書後反悔,您仍可取回斡旋金,並可依法請求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例如:時間成本、尋找其他房屋的費用)。 斡旋書條款、相關證據(通訊紀錄、付款證明等)將成為關鍵證據,建議詳閱條款並妥善保存相關文件,必要時尋求法律諮詢。
- 事前預防勝於事後補救:簽約前務必仔細閱讀斡旋書所有條款,尤其注意違約金相關規定,並確認斡旋金金額、支付方式等細節。 建議在交易過程中尋求專業法律人士或不動產經紀人的協助,能有效降低風險,保障自身權益,避免日後因「斡旋拿的回來嗎?」而產生糾紛。
屋主反悔!斡旋金拿得回來嗎?
當您滿懷期待地看中一間房子,也付出了斡旋金,希望屋主能點頭成交。但如果遇到屋主在簽認斡旋書後,突然反悔不賣的情況,這時候您最關心的問題一定是:「我的斡旋金還拿得回來嗎?」
答案是:通常情況下,您是可以拿回斡旋金的。 不僅如此,您還有機會向屋主請求違約金。 讓我們來仔細分析這種情況:
斡旋金返還與違約金請求
一般來說,當屋主簽收斡旋書,就代表他/她原則上同意您提出的價格與條件。 這時,斡旋書就具備了類似契約的效力。 如果屋主之後反悔,就屬於違約行為。
根據民法相關規定,以及多數不動產交易的實務判例,屋主違約時,您有權要求:
- 全額返還斡旋金:這是最基本的權利,屋主必須將您支付的斡旋金全數歸還。
- 請求違約金賠償:您可以根據斡旋書上的約定,向屋主請求違約金。 違約金的金額,通常會等於斡旋金,但實際金額還是要看斡旋書的具體條款。
- 其他損害賠償:除了違約金之外,您還可以舉證因為屋主違約所造成的其他損失,例如:為了看房所花費的交通費、時間成本,或是因為錯失其他購屋機會所造成的損失等。 這些損失,您都可以向屋主請求賠償。
個案考量與注意事項
雖然法律上您有權請求違約金,但實際情況可能更為複雜。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細節:
- 斡旋書的內容:仔細檢查斡旋書上的條款,確認違約金的計算方式、請求方式等。 如果斡旋書內容不夠明確,可能會增加您請求賠償的難度。
- 舉證責任:您需要舉證屋主確實有違約行為,以及您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保留所有相關的證據,例如:通訊紀錄、交通費用收據等,都有助於您爭取權益。
- 訴訟成本:如果屋主拒絕賠償,您可能需要透過訴訟來解決。 在決定是否提起訴訟前,請務必評估訴訟成本與勝訴機率。
- 尋求專業協助:如果遇到複雜的個案,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律師或不動產經紀人,尋求他們的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
實際案例分享
過去曾有類似案例,買方支付斡旋金後,屋主反悔不賣。 買方透過律師發函,向屋主請求返還斡旋金與違約金。 最終,屋主在律師的協調下,同意全額返還斡旋金,並支付了相當於斡旋金的違約金。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積極爭取自己的權益,是有機會獲得合理賠償的。
遇到屋主反悔的情況,千萬不要輕易放棄。 仔細檢視斡旋書的內容,保留所有相關證據,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相信您一定能順利拿回斡旋金,並獲得應有的賠償。
提醒您,本段落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法律建議。 實際情況應以個案認定與法院判決為準。簽署任何不動產相關文件前,建議您尋求專業法律人士的諮詢,確保自身權益。
斡旋金糾紛:如何確保拿得回來?
斡旋金是房屋買賣過程中常見的一環,但也經常是糾紛的來源。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確保自身權益,在支付斡旋金前,您需要注意以下幾個關鍵點:
一、簽訂斡旋書前務必詳閱條款
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務必仔細閱讀斡旋書上的所有條款。特別留意以下幾點:
- 斡旋金的用途:確認斡旋書上明確載明斡旋金是為了向屋主議價,而非其他用途。
- 斡旋期限:確認斡旋書上載明斡旋的有效期限,避免無限期拖延。
- 返還條件:確認斡旋書上明確載明在哪些情況下,斡旋金可以全額退還,例如:屋主未同意您的出價、斡旋期限屆滿等。
- 違約責任:瞭解若您在屋主同意出價後反悔,可能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
若對斡旋書上的任何條款有疑問,務必向房仲提出,並要求清楚解釋。如有必要,可尋求專業法律人士的協助。
二、選擇使用內政部版要約書
為了保障購屋者的權益,內政部提供了要約書範本。要約書與斡旋金具有相同的功能,都是表達購屋意願的方式。然而,要約書不需預先支付一筆斡旋金,可避免買方反悔時可能產生的斡旋金沒收糾紛。您可以直接與房仲表明希望使用要約書,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房仲有義務告知消費者,除了斡旋金外,亦可選擇使用要約書。若房仲未主動告知,您可以主動提出要求。
三、保留所有相關文件
在整個斡旋過程中,務必妥善保管所有相關文件,例如:
- 斡旋書或要約書:這是最重要的文件,務必仔細保存。
- 付款證明:若支付斡旋金,務必保留付款證明,例如:收據、匯款單等。
- 通訊紀錄:保留與房仲或屋主的通訊紀錄,例如:簡訊、Email等,以作為日後佐證。
這些文件在發生爭議時,將成為您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證據。
四、瞭解常見的斡旋金爭議類型
事先了解常見的斡旋金爭議類型,有助於您提高警覺,避免落入陷阱。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斡旋金糾紛類型:
- 房仲未確實傳達買方意願:房仲未將您的出價確實告知屋主,導致錯失購屋機會。
- 房仲重複收取斡旋金:房仲同時向多位買方收取斡旋金,卻未告知其他買方的存在。
- 屋主已同意,房仲卻遲遲不簽約:屋主已同意您的出價,但房仲卻以各種理由拖延簽約,甚至要求您提高價格。
- 斡旋金被挪用:房仲將您的斡旋金挪作他用,導致無法及時退還。
若遇到上述情況,應立即向房仲公司或相關主管機關申訴。
五、尋求專業法律諮詢
若您對斡旋金相關事宜有任何疑慮,或在交易過程中發生爭議,建議尋求專業法律諮詢。律師可以協助您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建議,並協助您維護自身權益。透過專業的協助,才能更有效地處理斡旋金糾紛。
總之,在房屋買賣過程中,保持警覺、仔細審閱合約、並尋求專業協助,是確保您能順利拿回斡旋金,避免不必要損失的關鍵。
斡旋拿的回來嗎?簽約前必看!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簽約前是保護自身權益的黃金時期。許多購屋者對於斡旋金的認知不足,往往忽略了簽約前的關鍵注意事項,導致後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因此,簽約前仔細審閱斡旋書內容,瞭解自身的權利與義務至關重要。現在我就來告訴你簽約前,關於斡旋金你一定要知道的事!
簽約前停看聽:斡旋書的魔鬼細節
在您興高采烈地準備簽署斡旋書之前,務必仔細閱讀以下幾點,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 斡旋期間: 確認斡旋書上明確載明斡旋期間,一般而言,斡旋期間不宜過長,建議設定在3-7天內。若超過斡旋期間,仲介仍未與屋主達成共識,您有權要求無條件退還斡旋金。(FirstLaw)
- 斡旋金額: 斡旋書上需清楚載明斡旋金的金額。一般來說,斡旋金的金額約為房屋總價的2%-5%,或是固定金額(例如10萬至50萬元)。(FirstLaw) 請務必確認斡旋金的支付方式,建議使用匯款或支票,並保留相關證明文件。(中信房屋)
- 付款方式: 明確記載斡旋金的支付方式,以及後續轉為定金的相關約定。
- 違約條款: 仔細審閱斡旋書中的違約條款,瞭解買賣雙方若違反約定,應負擔的責任與賠償。
- 審閱期: 爭取足夠的審閱期,讓您有時間仔細研究斡旋書的內容,必要時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
- 其他約定事項: 若有任何特殊需求或疑慮,請務必在斡旋書上明確載明,以保障自身權益。
要約書:不支付斡旋金的另一種選擇
如果您不希望支付斡旋金,可以考慮使用「要約書」來表達您的購屋意願。要約書與斡旋金最大的不同在於,您無需先支付一筆金額,而是直接以書面方式向屋主提出購買條件。
(FirstLaw)
(房地產糾紛專業律師)
(住商不動產房屋網)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
然而,要約書也存在一些風險。一旦屋主同意您的出價,您就必須履行簽約義務,否則可能面臨違約賠償。(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 因此,在簽署要約書之前,務必確認您已充分了解房屋狀況,並有足夠的購屋能力。
尋求專業協助:保障您的權益
由於不動產交易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建議您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尋求專業律師或不動產顧問的協助。專業人士可以協助您審閱斡旋書或要約書的內容,並提供您相關的法律建議,確保您的權益受到保障。(買房子)
黑心仲介的詐騙手法,你一定要知道!
在房地產交易中,斡旋金詐騙是常見的消費糾紛。(安傳媒不動產新聞網) 有些不肖仲介會利用職務之便,將斡旋金挪作私用,甚至故意設局詐騙。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手法:
- 收了斡旋金卻冷處理: 仲介收下斡旋金後,卻遲遲沒有回報議價進度,甚至謊稱屋主沒有意願出售。
- 買賣無共識卻拖延不還斡旋金: 即使議價失敗,仲介仍以各種理由拖延退還斡旋金。
- 即將離職的仲介惡意吸金: 仲介在離職前,向多位買方收取斡旋金後,捲款消失。
為了避免落入這些陷阱,請務必選擇合法、誠實的仲介業者,並簽立斡旋契約或索取收據,清楚註明斡旋金的金額、用途、以及退還條件。(安傳媒不動產新聞網)
遇到斡旋金詐騙怎麼辦?
如果不幸遇到斡旋金詐騙,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 向仲介公司申訴: 首先,向仲介公司提出申訴,要求公司出面處理。
- 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 以書面方式通知仲介公司,要求退還斡旋金。
- 申請調解: 向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尋求公正的解決方案。
- 提起訴訟: 如果調解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您的損失。
請記住,預防勝於治療。在支付斡旋金之前,務必做好功課,選擇信譽良好的仲介業者,並仔細審閱合約內容,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項目 | 說明 | 注意事項 |
---|---|---|
斡旋期間 | 斡旋書上應明確載明斡旋期間,一般建議3-7天內。超過期間,仲介未達成共識,可要求無條件退還斡旋金。 | 避免設定過長斡旋期間。 |
斡旋金額 | 一般為房屋總價的2%-5%或固定金額(例如10萬至50萬元)。 | 清楚載明金額及支付方式(建議匯款或支票,保留證明)。 |
付款方式 | 明確記載斡旋金支付方式及後續轉為定金的相關約定。 | 使用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並保留交易憑證。 |
違約條款 | 仔細審閱買賣雙方違約責任與賠償。 | 清楚瞭解違約後果,並確保自身權益。 |
審閱期 | 爭取足夠時間審閱斡旋書內容,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 | 充分了解合約內容再簽署。 |
其他約定事項 | 如有特殊需求或疑慮,於斡旋書上明確載明。 | 避免口頭約定,所有事項皆需白紙黑字。 |
要約書 (不支付斡旋金的選擇) | ||
以書面方式表達購屋意願,無需支付斡旋金,但屋主同意後需履行簽約義務,否則可能面臨違約賠償。 | ||
尋求專業協助 | ||
建議簽署任何文件前,尋求專業律師或不動產顧問協助,審閱合約並提供法律建議。 | ||
黑心仲介詐騙手法 | ||
常見手法 | 收了斡旋金卻冷處理;買賣無共識卻拖延不還斡旋金;即將離職的仲介惡意吸金。 | |
避免詐騙方法 | ||
選擇合法、誠實的仲介業者,簽立斡旋契約或索取收據,清楚註明斡旋金金額、用途及退還條件。 | ||
遇到斡旋金詐騙的處理步驟 | ||
步驟 | 向仲介公司申訴;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申請調解;提起訴訟。 | |
預防勝於治療,選擇信譽良好的仲介業者,仔細審閱合約內容,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
斡旋金卡關?拿得回來嗎?
在房屋買賣的過程中,斡旋金的處理常常是買賣雙方最關心的環節之一。當斡旋進行不順利,也就是所謂的「卡關」時,買方最關心的問題莫過於:「我的斡旋金還拿得回來嗎?」以下將針對幾種常見的斡旋金卡關情況,提供您具體的應對策略:
斡旋期限屆滿:
斡旋書通常會載明斡旋的有效期限。 如果在期限內,屋主沒有同意買方的出價,那麼斡旋期滿後,斡旋金原則上就應該全額退還給買方。此時,買方應主動聯繫房仲業者,確認退款事宜。為了避免爭議,建議您在斡旋期滿後立即以書面方式(例如:簡訊、Email)通知房仲,要求退還斡旋金,並保留相關紀錄。
買方撤回斡旋:
在斡旋期內,買方如果改變心意,想要撤回斡旋,是否能拿回斡旋金,取決於斡旋書的內容。有些斡旋書會明確載明,買方在屋主同意前有權撤回斡旋,並取回斡旋金。 但如果斡旋書上沒有相關的約定,或是約定買方不得撤回斡旋,那麼買方可能就無法順利取回斡旋金。 因此,簽署斡旋書前,務必仔細審閱條款。
此外,部分房仲業者可能會以「已為買方提供服務」為由,主張扣除部分斡旋金作為服務費用。 但除非斡旋書上有明確的約定,否則房仲業者無權擅自扣除斡旋金。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買方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或尋求法律協助。
屋主提出變更條件:
有時候,屋主可能不會直接同意買方的出價,而是提出變更條件(例如:提高價格、縮短付款期限等)。如果買方不同意屋主提出的變更條件,那麼斡旋通常就會破局。在此情況下,買方有權要求房仲業者退還斡旋金。
重要的是,買方必須明確告知房仲業者,不同意屋主的變更條件。 同樣建議您以書面方式通知,並保留相關紀錄,以確保自身權益。
房仲業者未盡責:
如果房仲業者在斡旋過程中,有未盡告知義務,例如:隱瞞房屋的重大瑕疵、未充分說明斡旋的風險等,導致買方權益受損,買方可以向房仲業者主張損害賠償,並要求退還斡旋金。
買方可以檢具相關證據,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或循法律途徑解決。
重要提醒:
- 仔細審閱斡旋書內容: 簽署斡旋書前,務必逐條審閱,確認內容是否符合您的需求和期望。
- 保留所有相關文件: 妥善保管斡旋書、付款證明、通訊紀錄等文件,這些文件在發生爭議時,將是您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依據。
- 尋求專業法律諮詢: 如果您對斡旋的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或遇到斡旋金返還的爭議,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受到保障。
斡旋拿的回來嗎?結論
總而言之,「斡旋拿的回來嗎?」這個問題的答案並非絕對的「是」或「否」,而是取決於斡旋書的條款內容、交易的具體進展階段以及雙方當事人的行為。 從本文的分析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在斡旋階段尚未簽約前,買方通常更容易取回斡旋金。然而,即使屋主已簽認斡旋書後反悔,買方仍然有機會取回斡旋金,甚至可以依法請求屋主賠償其因此造成的損失,但這需要根據個案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來判斷賠償金額。 關鍵在於事前詳閱斡旋書條款,清楚瞭解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妥善保留所有相關文件作為日後爭取權益的憑據。
再次強調,斡旋金的支付牽涉到複雜的法律問題,在交易過程中,務必保持警覺,避免掉入陷阱。 建議您在簽署任何文件前,積極尋求專業法律人士的諮詢,纔能有效降低風險,並在發生糾紛時,能有效地保護自身的權益。 切記,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實際情況應以法院判決為準。 希望透過本文的說明,能幫助您更清楚地瞭解斡旋金的相關規定,在購屋過程中做出更明智的決定,不再疑惑「斡旋拿的回來嗎?」這個問題。
斡旋拿的回來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如果屋主反悔,斡旋金可以拿回來嗎?
原則上,如果屋主在簽署斡旋書後反悔,買方可以要求退還斡旋金,並請求違約賠償。 違約金的金額,通常會等同於斡旋金,但實際金額則會視斡旋書的具體條款、交易情狀以及買方實際損失而定。 買方需要保留所有相關文件,例如斡旋書、通訊紀錄、交通費用收據等,作為維護自身權益的證據。 若情況複雜或對違約金計算方式存疑,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不動產顧問。
斡旋書上沒有任何一方簽名,斡旋金可以拿回來嗎?
如果斡旋書上沒有任何一方簽名,表示尚未達成協議,買方可以立即要求房仲退還斡旋金,並保留書面紀錄(例如簡訊、Email)。 務必明確告知房仲您的退款要求,以確保您的權益。 沒有任何一方簽名的斡旋書,並非具備法律效力,所以書面紀錄非常重要。
如果斡旋期滿,屋主沒有同意我的出價,斡旋金可以拿回來嗎?
如果斡旋期滿,屋主沒有同意您的出價,原則上,斡旋金應該全額退還給買方。 請務必確認斡旋書上是否有明確的期限,並保留所有相關文件,例如簡訊、Email 或任何與房仲或屋主的通訊紀錄。 若斡旋期滿後仍未收到退款,建議您立即聯繫房仲業者,要求退還斡旋金,並保留相關紀錄,以作為日後爭取權益的依據。 若仍有問題,請尋求專業律師或不動產顧問的協助。